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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鼓励行会建商业信用档案
信息来源:春城晚报 时间:2007-1-22


  平衡零供关系  昆明鼓励行会建商业信用档案
 
     当前,在昆明部分超市、卖场中,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》中明令禁止的拖欠货款、违规收费问题并不少见,许多供应商都遇到过,只不过大超市的情况要好一些。这些问题给一些供应商产生了很大的经营风险。昆明市商务局有关部门表示:昆明将积极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商业信用档案,以引导零售商和供应商加强自律、合法经营。 

  据悉,在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》实施之前,云南省于去年11月份就制订并实施了《云南省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》和《云南省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规范》。这两部地方性规定对零售商的收费行为、拖欠货款期限等,都有明确规定。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到位,云南省流通市场秩序将得到进一步规范。省商务厅市场处表示,目前,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及前期实施的《云南省商业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规范》已一并下发到云南省各州市商务部门。随后,云南省有关部门会展开联合调研,主要以昆明、玉溪、曲靖等省内较发达州市为重点,通过走访调查,了解当地职能部门及供货商、零售商对新规的反映、看法。接下来,再出台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。 

  “维护好供货商与零售商的利益,既要靠政府这只‘手’,也要靠他们彼此之间的诚信。昆明将积极鼓励行业协会建立商业信用档案,以引导零售商和供应商加强自律、合法经营。”昆明市商务局表示。 

  据介绍,昆明已要求各零售商、供货商按照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》、《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开展自查自纠。随后,市商务局还将积极与市发改委、公安、工商、国税、地税等部门联系,以及时处理新规落实中出现的问题。来源:春城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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